【團費說明】
1. 費用包含團體經濟艙來回機票及7晚郵輪船票、稅金及下述行程提及之景點、交通及住宿安排。
2. 不含領隊司機費,每人每天10歐元。
如:16天團(領隊/導遊/司機小費)EUR$10 x 16天,每人共歐元160元
3. 不含全程遊輪服務費(EUR/每人/每晚)EUR$10~13不等,依船上公告為準。
如:8天7夜航程,EUR$10 x 7晚,每人約歐元70元。
4. 每位訂金NT$40,000。
5. 嬰兒價NT$40,000。
6. 本行程20人以上成團,全程派領隊隨行。
7. 以上行程是以持中華民國護照旅客之規劃,若為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的旅客,請自行查明相關入境規定,並於報名時告知您的服務人員。
8. 本行程交通住宿及旅遊景點將儘量忠於原行程,但如因班機及船班之變動或其他特殊狀況或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將保持變更行程之權利,並以出團說明會資料為主,敬請見諒
9. 個人旅行平安保險,若有需要,請自行投保。
10. 報名繳訂後,國外旅遊契約書即生效力,變更或取消行程依契約及以下條款辦理。
※MSC郵輪公司-附加條款※
團體出發前76天以上取消者,沒收全額訂金當作取消費用;
團體出發64-75天前含以上取消者,取消費為團費之20%;
團體出發前43-63天取消者,取消費為團費之50%;
團體出發前15-42天取消者,取消費為團費之75%;
團體出發前14天以下取消者,取消費為團費之100%。
團費尾款須在出發前45天前繳清。